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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探讨]请教挪用资金罪的认定问题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性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根据此条目,挪用资金罪的认定应该包括数额,时限,用途等要素。但这里只是提到了数额较大的情况,那如果是数额巨大,是不是在认定时不需考虑时限和用途。
  比如因为XX原因挪走公司80万元,两个月以内全部退还,其间没有进行盈利性活动也未进行非法活动,那这可以不可以认定为挪用资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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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楼主

作者:指下生辉 时间:2009-11-28 19:10:24

  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别说80万,就算挪用8个亿,也不构成犯罪。因为没有超过三个月,其间也没有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
  
  非专业人士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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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hf424 时间:2009-11-28 20:03:58

  有专业人士给解答一下吗??我觉得按道理也应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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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yj7911242009 时间:2009-11-28 21:18:57

  因为什么原因你得说清楚,不然无法给你什么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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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hf424 时间:2009-11-28 21:40:19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首先有没有去盈利或者非法活动的意图,比如想买股票,但现在不是时候想等等到低位的时候再买入,这种情况是可以认为是犯罪既遂的!但如果不是这些,只是因为其他客观原因和公司之间有矛盾,而带出这些钱,想让公司因为xx的行为而重视和反思一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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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舍得无忧 时间:2009-11-28 23: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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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下生辉 时间:2009-11-29 01:34:07

  营利活动,不是“盈利”活动。营利是指谋取利润。
  假如行为人挪用本单位资金,是用于集资入股、做生意、炒股票等,即使没赚钱或亏损,那也是进行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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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ylogin 时间:2009-11-29 06:51:14

  看这8个亿是否放在银行。
  
  如果是,那么有利息,就算“营利活动”。哪怕他把利息还给公司,就和在外面炒股票,后来害怕了,还给公司也是一样道理,是营利活动。
  
  除非他把钞票放在自己家里,不生利息,就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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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hf424 时间:2009-11-29 12:33:01

  根据刑法第272条的规定,犯挪用资金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请注意:刑法为挪用资金罪规定了两个量刑幅度,其中适用较高幅度的条件只有两个: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不退还。这是不是就是说只要数额巨大就可以认定为挪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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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hf424 时间:2009-11-29 12:37:00

  也没有存银行,就是现金放在自个这!我就是想知道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刑法条文,到底代表什么意思,刑法条文是判定为本罪的依据呢,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判定为本罪,然后依照刑法量刑定罪!那刑法第二百其实二条第三种情况明确写着:挪用本单位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只提到了数额巨大一个条件,并未对资金的用途和使用做出限制,那是不是说只要挪了数额巨大,就一定构成挪用资金罪!我的疑惑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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