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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中国法治报道:一份私了协议背后的20年
4月26日,中央电视台《中国法治报道》播出《一份私了协议背后的20年》,以下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不久前,本栏目收到了一封死于20年前的死者家属的举报信,信里有一份协议书的复印件。这份协议书的第一条就是:“死者亲属不再要求追究岳建军的刑事责任”,协议上还盖着当地政法委和公安局的公章。举报信里说,岳建军是一位民警。那么,协议中
记者:这里是河南省郏县政法委,13年前这份协议就是在这里签订的,在这份协议的背后隐藏的是一桩20年没有了结的悬案。
解说:2006年4月16日,记者在河南省宝丰县见到了这份协议中所说的死者家属申免,老人今年已经73岁了,她向记者讲述了那件发生在20年前的往事。
死者贾金发的母亲 申免:
8月23,孩子清早起,跟王保池一路走了,到黑没有回来。
解说:老人说他的儿子叫贾金发。1986年农历8月23号,贾金发和同村的王保池去邻近的郏县办事,二人当晚一夜未归。第二天中午,和贾金发一同外出的王保池却独自赶了回来,他告诉贾家人,贾金发在郏县出事了。于是,他们一家人立刻跟着王保池上了路。1986年农历8月25号,贾家人在郏县人民医院见到了贾金发的尸体。
死者贾金发的弟弟 贾金福:
在太平间放着,头部流血,身上还有一个脚印。
解说:那么,贾金发是怎么死的呢?20年后的今天,记者找到了当时与贾金发同去郏县办事的王宝池在郏县公安局写下的一份证言,这份有着目击证人王保池亲笔签名画押的证词这样记录了事情的整个经过。
证词内容: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我同本村医生贾金发骑自行车去郏县石油公司高玉顺家探亲……。
解说:王保池在这份证词中说,在下午返回的途中,他们与一辆小客车的司机发生了纠纷,随后来到了郏县公路派出所,找值班民警岳建军评理。在评理过程中,由于贾金发在言语中得罪了岳建军,从而招来了岳的打骂。
这份证词中写到:“岳猛地上前抓住贾的右臂拧了起来,用手铐朝贾的头部连砸了数下,并又用拳头朝贾的胸前打去,飞起一脚踢了贾的腹部,贾被岳踢倒在地,仰面朝天,岳又用右脚死死地踏在贾的胸部……”
那么,这份二十年前的证词中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呢?记者在河南省宝丰县贾寨村见到了当时的目击证人王保池。
目击证人 王保池:
记者:这份证明是您写的么?
王保池:是,这是。
记者:这是您什么时候写的?
王保池:这都是20年了,1986年的时候。
记者:这份证明上所写的情况与事实完全相符么?
王保池:哦,相符。
解说:记者随后拨通了当时的郏县公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岳建军的电话。对于20年前岳建军是否殴打贾金发,无论记者怎样询问,岳建军都不正面回答。
民警 岳建军:
记者:您是岳建军吗?
岳建军:嗯。
记者:二十年前您当公路派出所民警的时候,殴打过一个叫贾金发的人吗?
岳建军:二十年前发生过的事,我现在还在公安机关干。
记者:您的意思就是不可能发生过是吧?
岳建军:你自己考虑。
解说:记者也找到了当时全程参与处理此事的原贾寨村村主任贾怀朝,他向我们回忆了当时郏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海林处理此事的情景。
原贾寨村村主任 贾怀朝:
他承认他的工作人员的错误,铐啊,打啊,他们也都承认。工作人员工作上的失职,或者是过失,致死贾金发,使贾金发致死。
解说:对于原贾寨村村主任贾怀朝的这种说法,记者采访了当时的郏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海林。
河南省郏县公安局原副局长 李海林:
当时把他(贾金发)约束起来了,用铐子把他(贾金发)铐在桌子腿上了,我听说是,当时具体怎么铐的我并不在场。应该说岳建军在刑事责任上是有的,不对,是民事责任。怎么说呢,你当时不管你是属于什么情况,他是怎么死了,反正他是死了,死在你单位。
主持人:我们的记者找到的证人王宝池的证词说:贾金发在死亡前曾经挨过民警岳建军的打。虽然证人王宝池在采访中认可了这种说法,郏县公安局当时的副局长李海林也认为岳建军在贾金发的死亡中存在过错。但对于死者家属提出的“贾金发死于岳建军的殴打”的说法,因为没有当地司法机关的结论,最终的真相还无法得到还原。但在对贾金发死亡问题的处理上,出现了许多不同常规的细节。
解说:当时参与事件处理的贾寨村村主任贾怀朝还告诉记者,郏县公安局当时提出了解决方案。
贾寨村原村主任 贾怀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