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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

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辨析 (2011-04-14 19:45:18)

标签: 杂谈

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辨析

 

 

 

贪污罪

职务侵占罪

挪用公款罪

挪用资金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

 

 

犯罪客体

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公共财产所有权

 

非国有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公共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非国有单位的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特定款物的财经管理制度

 

 

 

犯罪对象

公共财物;但受托人贪污的对象只能是国有财物,受委派的人贪污的财物可能不是公共财物

 

 

 

非国有单位所有的各种财产

 

 

 

国家公款、特定的公款及公物

 

 

 

非国有单位的资金

 

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

 

 

 

 

 

犯罪主体

国家工作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国有单位委派人员、特定条件下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等

 

 

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不包括国有单位委派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

 

 

非国有的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人员(不包括国有单位委派人员)

 

 

主管、经营、经手上述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身份不限)

 

主观方面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是暂时使用

无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是暂时使用

无非法占有为目的,挪作其他用途

是否利用职务之便

款物归谁所有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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