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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
黄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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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已帮助 312人
回复时间:2011-8-10 20:51:00
你好,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 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责任。此属一般保证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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