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死刑 |贪污罪 |受贿罪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合同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 |非法经营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抢劫罪 |绑架罪 |盗窃罪 |强奸罪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交通肇事罪 |滥用职权罪 |
原董事长单晓钟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点击量: 回复数:0 举报 sanheyan 发表于 2013-12-29 22:09:10
2013年5月,南京某上市公司原董事长单东晓钟被六合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方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财220万元。同案其他13人也分别被判处富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南京市审计局近年股来在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移送纪检司法机吧关查处的一起典型的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刑事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电话:13322804716
QQ:53557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