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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敲诈勒索罪定罪量刑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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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敲诈勒索罪定罪量刑指导意见
作者:王寅翼 时间:2013-09-25 浏览量 0 评论 0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274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量刑规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
敲诈勒索3 000元以上不足4 000元,基准刑为管制刑;数额 4 000元以上不足6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6 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敲诈勒索数额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