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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昌炽律师:二审开庭的刑事辩护技巧

1、二审改判难是当前的司法现状。二审是被告人在一审时未达到辩护预期效果,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的上诉审,二审辩护较之一审辩护更加艰难,二审辩护意味着一审辩护的失败。在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的情况下,二审可以说是被告人寻求救济的最后一道坚实的保障,也许有人会说还有再审,还可以申诉,但这些程序都是非常困难且收益见微,起动这样的程序并不影响二审生效判决的执行。对绝大部分案件来说,二审辩护应该是被告人最后一道保障。在二审案件中有多少是改判了的,据初步统计应该是百分之九十五维持了原判,也就是说绝大部分案件还是维持原判的,那么有少部分是可以改判的,要成为这少数部分在二审成功改判,我们要做些什么呢?我们既要仰望二审改判的成功,又要脚踏实地的把二审辩护的工作做细做实。

    2、首先,认真研究一审判决书。公诉人指控的是什么罪名,一审辩护人是怎么样辩护,法官是如何采纳各方意见,法官对案件的分析意见,也就是说法官为什么没有采纳辩护人的观点,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判决书,找出矛盾的对立面。把判决书看明白了基本上案件情况也就清晰了,有些人往往只注重看最后的判决结果,忽略了证据事实的研究,其实首要的工作是要把判决书研究透,在充分理解一审判决书后,对这个案件的走向基本形成初步的轮廓,能否在二审改判,心中已有初步的战略方向,如果二审改判的机率不大,这样的案件做的意义不大,最好不接。如果通过研究一审判决,认为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很大,那么就可形成初步的辩护思路。

    3、其次,仔细研读一审庭审笔录。庭审笔录记录着整个庭审的详细过程,在二审辩护中,一审庭审笔录是辩护人查阅复制的重要资料,一审时的各方观点、信息都详细记录在庭审笔录里,因此也要重点研究。

   4、 再次,设法让二审法官开庭审理。二审案件一般不开庭审理,但检察院抗诉案件、一审不认罪的案件、律师要求开庭的案件,这三类案件(事实、证据有异议,死刑,抗诉)是要开庭审理的。如果要想在二审改判,那么应尽量让二审法官开庭审理,开庭审理的效果当然比书面审理的效果好,因此争取二审开庭审理也是辩护人的工作重点之一。如果是不开庭的案件,二审辩护人应非常注重辩护词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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