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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代理强奸案,强奸罪立案量刑标准,律师会

业务描述

深圳律师代理强奸案,强奸罪立案量刑标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辩护

一、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广东省指导意见:

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3)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4)每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一百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第(一)、 (三)、 (四)、 (五)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多次强奸的;

(2)利用教养、监护、职务、亲属等特殊关系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3)国家工作人员或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强妇妇女、奸淫幼女的;

(4)持凶器或者采用禁锢、虐待等方式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5)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强奸女性未成年人的;

(6)强奸农村留守女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女性未成年人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若您的家人被刑事拘留或刑事逮捕,请及时找律师帮你分析案件,确定维权方案,首先要请律师去会见,初步了解案情,与之面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犯罪、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等,争取从轻、减轻、无罪,以维护他的合法权利。若要办理会见,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人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

龚律师联系方式:Mobile:13537621972,QQ:709041789,广东赋权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劲松大厦9C。

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其他人的聘请,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的,有权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2)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及时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4)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

(5)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告知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6)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

(7)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

(8)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

(9)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有关规定;

(10)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

(2)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

(3)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的婴儿;

(4)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逮捕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

5、代理申诉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