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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受贿罪量刑标准或将重构
本报记者王峰北京报道
9月27日,在2014年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高峰论坛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透露,刑法修正案拟设置“收受礼金罪”。
刑法修正案自2013年开始起草,收受礼金罪只是其中新增的罪名之一,但因其事关反腐而备受关注。
制定收受礼金罪的用意,在于弥补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与反腐要求的脱节。不仅如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经多处了解,刑法修正案还将对受贿罪量刑进行规范化,受贿罪量刑标准将不再以5000元、5万元、10万元三个“尴尬”的数字为量刑标准。
拟增设收受礼金罪
“收受礼金罪将是独立于受贿罪的新罪名,而不是受贿罪的附属罪名”,9月28日,刑法学权威、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顾问储槐植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