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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的贩卖毒品罪
(刘孝亮律师,山东元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执行主任,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现为青岛市第七届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办理刑事案件的辩护业务。办公地址:即墨市振华街51号绿洲大厦1号门6楼,咨询电话:13953213881)
【案情介绍】: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庹某于2013年11月份两次卖给刘某冰毒1.6克。2013年11月23日11时许,刘某在民警安排下电话联系庹某购买冰毒,庹某以人民币5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冰毒2包,后被民警当场抓获,冰毒被缴获。后民警在庹某住处缴获冰毒7包。经检验,以上9包晶体共重39.5克。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贩卖毒品共计41.1克。
【办案过程及辩护意见】:
被告人亲属委托即墨刘孝亮律师作为辩护人后,辩护人多次到即墨市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详细了解了案情,并到办案机关查阅复制了本案的案卷材料。辩护人最终为被告人做了应以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并罚、犯意引诱、存在犯罪未遂等多种情节的辩护。
【法院审判】:
经过审理,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部分辩护意见,最终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