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事拘留 >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三)项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之一: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以上情形,当事人如果被羁押后又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释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