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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容留他人吸毒罪 >

我想问一下,容留他人吸毒,在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犯罪故意的成立,需要同时具备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其中意志因素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区分的标准,直接故意犯罪中,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犯罪中,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根据刑法条文,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明知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仍然提供场所或者便利条件,表明犯罪嫌疑人主动、积极地实现犯罪目的,追究结果的发生,因此我们认为本罪主观上不存在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不能及于间接故意。 我劝大家还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四川刑事律师网的专业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