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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滕彪律师夏俊峰故意杀人案二审辩护词

 滕彪律师夏俊峰故意杀人案二审辩护词——这个时代最优秀的死刑辩护

 

这个时代最优异的死刑辩词

                                  -----滕彪为小贩夏俊峰维权


  夏俊峰一家合影


                                                     

(瑞典)茉莉


那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张晶,一审被判死刑的沈阳小贩夏俊峰的妻子,辗转联络上了北京著名维权律师滕彪。滕彪在了解案情后,决定免费代理此案。于是,我们看到这个在网上流传甚广、被认为必将载入法律史册的“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 用最美丽的文字卡住死刑车轮



一位叫牛文文的网友在微博中由衷地称赞说:“我承认,这是我做编辑十几年来看到的最酣畅最有力最美丽的文字——律师滕彪为夏俊峰二审所做的辩护词。”


一位国内朋友写信给我,提醒我注意滕彪的这篇死刑辩词。他说:“在我看来,他的辩护词不是由文字组成,而是灵血组成的。在我有限的视野里,没有看到别的律师,写出这样的气势磅礴、逻辑缜密、抽丝剥茧、入情入理的辩护词。”


夏俊峰是辽宁省铁岭县人,2009年5月16日,他和妻子张晶在沈阳市沈河区路口摆摊卖鸡柳、烤肠小吃,被城管抓进办公地点殴打。在遭到野蛮殴打的过程中,夏俊峰摸出随身携带的小刀予以还击,扎死两名城管队员,扎伤一名。一审法院按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


作为千千万万中国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夏俊峰一案展示了底层人民走投无路的绝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滕彪作为兼职律师,义务承担起为此案做二审辩护的责任,不是偶然的。出生于吉林省桦甸县贫穷乡村的滕彪,有一种奇特的能力,能够感受到那些在黑暗中被剥夺者心中的悲苦。他的正义感、同情心和献身法治的原则,使他不可能拒绝这个无助的人,他必须尽其所能地帮助夏俊峰。

 

2010年6月29号,曾获得多项国际人权奖的法律博士滕彪,带着一种奉献和匡扶正义、公平的英雄气质,带着理想主义者的殉道精神,出席了辽宁省高级法院三号法庭,为夏俊峰做二审辩护。


在有关当局只想大开杀戒,惩一儆百之时,性情温和、憨直而坚毅的滕彪,竭力为被人轻蔑遭人践踏的底层人辩护,并创造了一种新的辩护形式。这种辩护充满了温暖的人性,表达了对生命的痛惜,对他人的苦难的认同,力图以爱来战胜恨。


滕彪对审判长,审判员说:“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尽管二审法庭没有采纳滕彪的意见,仍然犯下新的错误:维持对夏俊峰的死刑原判,但是,滕彪那富于理智和激情、逻辑性强而又精辟有力的辩护词,不但在网络公众中引起了广泛的共鸣,也震动了中国新闻界和法律界。此后,夏俊峰杀死城管一案进入死刑复核阶段。2011年6月,最高法院刑一庭负责夏俊峰案死刑复核的合议庭三名法官,约见夏俊峰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听取律师意见。凶神恶煞的死刑车轮暂时地被卡住了。



◎ 找到对方最薄弱之处主动出击



在西方法治国家,刑事诉讼法庭的控辩双方,就像英国历史小说家司各特所描述的,是一场壮观的比武。进入赛场的双方武士,都在寻找敌人甲胄上的薄弱之点,拼尽全力要把对手摔下马来。


因此,滕彪不能只有站在弱者一边的理想主义,不能只有美丽动人的文字修辞,他必须使自己的辩护词牢固地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当人权律师在面对铁血的专制国家机器,他唯一拥有的,是他深邃的洞察力和清醒的头脑,以及精心组织好的、如同子弹一样准确有力的言辞。


滕彪向法庭上严正地指出:“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量刑错误,与相关法律规定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