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事拘留 >

广州公安局刑事技术所解决一批重特大案件(图)

刑事技术人员在案发现场勘查

刑事技术人员在案发现场勘查

  广州刑警破案实录7

  羊城晚报记者 王普 通讯员 廖俊斌 倪少英 张毅涛

  这是一个鲜为人知的单位。

  然而,就是在这里,在某种程度上说掌握着发生在广州的某一宗扑朔迷离的命案的侦破轨迹和发展方向,甚至决定着某个犯罪嫌疑人的命运走向,又或者关乎着某宗闹得乱哄哄的家庭纠纷的亲子鉴定,某份对当事人来说至关重要的刑事证明……

  是的,就是在这里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事技术所,由其出具的刑事技术鉴定材料,即便是小到一纸薄薄的检验鉴定文书,也受到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互认。

  这是一宗扎实的公安基础工作与巧妙的刑事科技手段有效结合的经典案例。

  案发

  发生事故后有人弃车而逃

  2010年9月27日凌晨1时37分许,一辆奥迪Q7小车开至番禺区化龙镇眉山村路口时,突然失控撞上路基,并一连撞倒两根电线杆后才停下来,从车上跳下两名男子,劫停一辆途经的摩托车迅速离开现场。现场的奥迪小车内后排座位上,倒卧着一名女子,已死亡。

  现场目击者马上拨打电话110报警。

  前来处理事故的交警发现这起“交通事故”有异样,而且,车上的两名男子为什么不顾车上女子死活自行逃跑?

  勘查

  提取到一份DNA一个指纹

  广州市公安局刑侦部门和番禺区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在侦查过程中,专案组以核查死者身份及加强现场勘查取证为切入口,最终掌握到死者为李某(女,37岁,珠海市人),从当地开有工厂,为私营企业主,她于9月26日晚23时,从东莞市东城区某美容纤体中心离开后失踪。当时,她身上的钱财、信用卡已被人掠走。

  侦查员通过多方调取、收集案犯抢劫小车后逃窜沿途的监控录像资料,又在银行柜员机上提取提款人的监控录像,但没有获得有价值的线索。

  广州市刑侦支队刑事技术人员来到现场反复细致地勘查,在汽车车厢内提取到一男性个体的DNA,又从左后门内拉手上提取到一个指纹。一个指纹、一份男性个体DNA,这两份线索起了关键作用。

  比对

  最终确认两名犯罪嫌疑人

  经过DNA比对,发现了前科人员黄某(男,31岁,湖南省常宁市人),黄某于2006年因涉嫌赌博案被广州市荔湾区公安分局侨中派出所行政拘留;而比对在汽车左后门内拉手上提取到的指纹,则发现了前科人员林某(男,17岁,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人),林某于2010年因盗窃自行车案被东莞市莞城东公安分局东正派出所行政拘留。

  为了进一步核查该两名嫌疑对象的身份,侦查员前往两名嫌疑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开展一系列的调查走访,以及提取相关的DNA生物检材,以进一步确定疑犯身份。

  与此同时,侦查员通过对多方调取、收集案犯抢劫小车后逃窜沿途的监控录像资料、在柜员机提款的监控录像、前科资料的照片等资料进行比对,把获取的截图给被抢摩托车的事主辨认,进一步确定林某及黄某的真实身份。

  确定嫌疑对象身份后,专案组立即围绕该两名嫌疑对象的行踪,兵分多路,辗转浙江、湖南两省,及广东的茂名、东莞、深圳等地开展侦查,行程总计达数千里,在与案犯斗智斗勇周旋二十多天后,于10月20日下午17时许,在浙江省绍兴市城市广场一公交车候车亭抓获该两名疑犯。

  审讯 疑犯供认持枪抢劫还杀人

  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以下作案事实:2010年9月21日,两人在东莞市莞城人民公园认识并预谋抢劫他人财物,两人一起到东莞市区一杂货店购买了帽子、墨镜、纤维绳等物品,并由黄某提供仿64式手枪作为作案工具。

  2010年9月26日21时许,两人在东莞市东城区见到被害人驾驶一辆奥迪小车到某美容纤体中心,确定该人为抢劫对象,并一直守候至晚上23时许,被害人从美容院出来准备驾车离开时,两人立即尾随上前,用手枪逼迫被害人上车并驾车离开东莞市。途中,两人抢去被害人手袋中的手机、现金、银行卡及被害人身上佩戴的铂金戒指等财物。被害人身上的提款卡上有200多万元,在威逼被害人讲出银行卡密码并得到确认后,由黄某用绳索将事主捆绑,女事主大声呼救,于是林某用手将事主掐死。

  在黄某开车逃窜行驶至番禺区化龙镇眉山村路段时发生交通意外,两人抛弃小车,抢劫一辆路过的红色男装摩托车后逃离现场。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办案民警在绍兴市成功缴回作案工具仿64手枪一支、子弹六发。

  五年破命案456起

  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事技术所是“精确打击”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