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抢劫罪 >

醉汉翻墙入室偷了几十元 持刀抗拒抓捕构成抢劫

本报讯(通讯员黄松记者张斌)一醉汉喝多了,借着酒胆就去干了盗窃的勾当。行窃时不幸被群众发现,居然拒捕,拿着菜刀向群众挥舞,结果其行为构成了抢劫罪。

2013年9月21日晚上,崔某和两个朋友聚餐喝了不少白酒,乘着醉意骑着电动车一路骑到戚墅堰区潞城街道光明村委炖上塘71号附近。这时候已经晚上9点半了,崔某看到楼房周围没有人流,院墙矮很适合翻越,崔某顿时心存歹念,因个高很利索地就爬过一楼大院的水泥墙,抬头一看二楼漆黑,本能反应告诉他这时候二层房间可能没有人,便不假思索向楼梯口走去。

崔某走到二楼来到孙女士租住的房间,先试探性地敲了下门,但是没有人回应。于是,崔某借着酒劲一脚把房门踹开,进去趁房主不在,秘密窃取价值人民币20元双肩包1只,价值人民币15元拖线板3个,现金45.2元。就在这时,邻居姚女士因踹门声音被吵醒,走到窗口,恰好看到一个陌生男子走进隔壁孙女士的房间。

不久,姚女士发现男子径直走到自家门,非常害怕。就在崔某准备敲门之时,姚女士自己先踹了下门之后,和屋里的同伴张女士一起打开房门,追了出去。姚女士出门的时候,手拿一个铁锅砸向还没缓过神的崔某。而后,崔某见状急忙往楼下跑。附近邻居听到动静后,也出门加入了追赶行列。

然而,当大家以为马上就能将歹徒制服的时候,崔某突然在楼梯走廊顺势拿了一把闲置的菜刀,双手挥舞着并大叫:“别过来,我手上有东西。”崔某见追赶的群众因害怕不敢向前,趁机翻越院墙,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

事后,崔某深怕哪天公安会找上门来。当晚11点许主动去公安机关投案,积极退还财物。戚墅堰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崔某入户盗窃后被发现,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相威胁,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因此,判处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责任编辑:yfs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