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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绑架罪,绑架罪如何认定,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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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绑架罪,绑架罪如何认定,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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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什么是绑架罪?在实践中,很多人会把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等罪相混搅,由于这些罪的认定对于一般公民来说都比较复杂,所以很难进行界定。本文就此为您介绍绑架罪如何认定,以及绑架罪怎么判刑。

一、什么是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二、绑架罪如何认定?

(一)构成绑架罪需要有以下要件:

1、侵犯的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物。

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既包括妇女、儿童,也包括妇女、儿童以外的人。

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1)“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手段。

(2)“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暴力相威胁。

(3)“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药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迷状态等。

这三种犯罪手段的共同特征,是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将被害人非法绑架离开其住所或者所在地,并置于行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动自由的行为。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其中一种手段就构成本罪。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对本罪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问题,,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如果仅参加了绑架的行为,但未参与杀害、伤害被绑架人,没有实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该未成年人对这种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如果在绑架过程中实施了杀害或者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被绑架人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强行将他人劫持,以杀害、杀伤或者不归还人质相要挟,勒令与人质有关的亲友,在一定期限内交出一定财物,以钱赎人。这里的“财物”应从广义上理解,不局限于钱财,也包括其他财产利益。

“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是指出于政治性目的,逃避追捕或者要求司法机关释放罪犯等其他目的,劫持他人作为人质。

(二)符合以上要件的就可以认定为绑架罪。但是还需要与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绑架妇女、儿童、非法拘禁罪等罪行的区别:

1、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绑架妇女、儿童的区别

这两种犯罪犯罪手段上都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但有明显区别:

(1)犯罪的目的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被绑架人的财物、扣押人质为目的,后者以出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为目的;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绑架的对象是指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一切人,后者则仅指妇女儿童。

2、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

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即以强行扣押“人质”的方式,胁迫他人履行一定行为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行为为目的”,实践中大多是健债款,要求“以钱换人”。这种行为从形式上看与绑架行为很相似,但实质上有很大区别:

(1)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后者以逼索债务为目的,以扣押“人质”作为讨还债务的手段。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以绑架的人自身完全无过错,而后者以绑架的“人质”大多自身有过错(如欠债不还),甚至有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有的纯属索然无辜。因此,刑法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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