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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

回答(3)

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从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看,对职务侵占罪的量刑要比贪污罪轻. 目前没有相关司法解释,但许多学者呼吁要对侵占行为中的“拒不退还或...

1、未获贵公司授权而擅自作主少要对方14万元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贵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有相关规定的(规章制度的制订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可以追索其民事责任。

2、将公司顶账回来的房子擅自加以处分的行为,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我倾向于认为其涉嫌构成职务侵占,你们可以向公安部门进行刑事报案。

追问: 如果他己构成犯罪。他八擅自处理的房子是否作为脏物追回、返还我公司???请指教

如果被过户的人是不知情,且支付了相应价格购买的房屋,被过户的人就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如果是明知犯罪所得而收购、转移,被过户人可能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追问: 你好;有什么好办法保住房子?减少损失呢??谢谢请指教??? 回答:

先去公安机关报案,如你所述,该董事兼业务经理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该罪成立,被过户的人又是明知犯罪所得而收购,该房屋就是脏物,法院就会判决返还给你们公司。

如果被过户人善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你们只能要求该董事兼业务经理承担责任,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