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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抢劫罪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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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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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抢劫罪辩护词
作者: 时间:2012-06-01 浏览量 0 评论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不是抢劫犯意的制造者。
因为交友不慎,在朋友怂恿、指使之下,加之不懂法才参与了犯罪。
没有杀死受害司机的动机。
由于被抢司机反抗,
为实施抢劫而购买,没有为实施抢劫而购买刀具的故意。
三、从被抢财物的控制与处分上来看。两起案件被抢司机的手机和现金均由**控制,而对受害者的车,因车无法处置就将车开往一个偏僻地方丢弃,被告人**因此没有得到任何财物。
从对被告人的侦查口供到起诉再到审判可以看出,被告人事发后积极主动、全部、彻底的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多次表示认罪并有明显的悔罪表现,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有改过自新的愿望,从今天的庭审情况看,被告人亦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认罪伏法的态度是有目共睹的。因此具有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犯罪情节
的成长经历以及家庭实际情况,恳请法院从轻处罚。
案件发生有其特殊的社会背景等因素,充分运用法律的教育功能,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请求法院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家庭非常困难,父亲是农民,靠种地维持基本生活,母亲若干年前离家出走,辩护人:翟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