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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案庭审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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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案庭审现场直播 (2012-12-05 23:12:09)
标签: 容留他人吸毒 现场直播 杂谈 分类: 办案日志
2012年12月5日13:45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容留他人吸毒案庭审现场直播
【案情】2012年8月14日,31岁的女性被告人徐某在其浦东新区暂住房内,容留三名女性朋友徐某、孙某、赵某等共同吸食甲基苯丙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2年12月5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新民网、中国法院网、上海法院网对该案庭审进行了现场直播。以下是网络直播时的图文: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合议庭
公诉人
辩护人
新民网直播现场
中国法院网、上海法院网直播现场
[主持人] 说: 各位网友大家好。 [13:24:11]
[主持人] 说:
主持人:下面简今天下午我们通过中国法院网、上海法院网直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庭审理的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
简单介绍一下案情, 2012年8月14日,31岁的女性被告人徐某在其上海市浦东新区暂住地内,容留三名女性吸毒人员孙某、赵某等共同吸食甲基苯丙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主持人:今天合议庭成员是审判长陆红源,审判员陆光怡,人民陪审员戴雨珍,书记员李瑾
主持人:下面庭审即将开始。 [13:48:06]
[书记员] 说: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 [13:48:26]
[审判长] 说: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对(2012)浦刑初字第4942号被告人徐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提被告人到庭。 [13:50:05]
[审判长] 说: 被告人你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家庭住址? [13:50:31]
[被] 说: 我叫徐某某,女,1981年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户籍地安徽省黄山市,暂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13:50:31]
[审判长] 说: 你以前被司法机关处理过没有? [13:50:43]
[被] 说: 没有。 [13:50:43]
[审判长] 说: 因本案何时被关押、拘留、逮捕? [13:50:57]
[被] 说: 因本案于2012年8月15日被关押,2012年8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2日被依法逮捕。 [13:50:57]
[审判长] 说: 被告人徐某某,本院向你送达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了吗?什么时候收到的? [13:51:48]
[被] 说: 收到了,2012年11月15日收到的。 [13:51:48]
[审判长] 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天依法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13:52:00]
[审判长] 说:
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
本案由审判员陆红源、代理审判员陆光怡及人民陪审员戴雨珍组成合议庭。
由陆红源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李瑾担任记录。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季爱华出庭支持公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龙国出庭担任被告人徐某某的指定辩护人。 [13: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