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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向罪犯送达核准死刑的裁判文书后: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并提供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原审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的近亲属。2、执行死刑前,罪犯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前及时安排会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后,近亲属及时提出申请;当然,如果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死刑,还要看进一步的处理..
回复时间:2012-03-15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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