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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此处的“多人”、“多次”中的“多”,是指“三”及“三”以上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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