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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本案中的唯一成年人,王某获12年有期徒刑。二审宣判一结束,王某的辩护人周律师便冲出法院直闯媒体区失控大骂:“公诉人是混蛋,整个案子就是冤案。” 周律师出示被害人杨某某的病历表示:“照理说非法证据应该排除,杨某某供词说自己被打伤了,并到医院去打点滴(输液),但病历上写的是物理治疗,并没有输液,药费条也给了杨某某,但她现在完全没有出示。” 周律师在法院前发表了20多分钟的谈话,最后被法警架走离开。
以上内容来自: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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