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辩护律师 >

公民代理人、公民辩护人时代来临

正文 字体大小: 中

公民代理人、公民辩护人时代来临 (2013-05-02 20:34:25)

标签: 杂谈 法治特工 反渎职侵权 控告 律师界 分类: 律师界

公民代理人、公民辩护人时代来临

法治特工/董丙云

   在新《律师法》废除了“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规定后,新《民事诉讼法》又废除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的规定,并且增加了“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这两项规定。
   新《律师法》废除“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这条规定,就是认可公民可以有偿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民法通则》第63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法》第396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合同法》第397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合同法》第398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合同法》第405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合同法》第407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408条: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公民代理人依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等法规的规定,可以有偿代理民事法律行为。

      青岛农民赵同岩在追讨某建设单位拖欠其工程款42万的诉讼活动中,委托某公司职员李海航以公民个人身份代理,但是在李帮助他打赢官司后拒绝按照约定支付劳务费。为此,李起诉赵。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赵同岩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李海航劳动报酬31000元。二审双方调解29000元结案。

      新《民事诉讼法》废除“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这条规定,就是认可公民代理不需要经过法院的许可。
   新《民事诉讼法》增加“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的工作人员”这项规定,就是认可当事人可以有偿雇佣、聘请、委托公民出任当事人的法务经理、法务主管、法务助理、私人助理、私人秘书、经纪人、经理人等工作人员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所谓的工作人员就是为当事人工作当事人支付报酬的人。
   单位的法务经理、法务主管、法务助理等工作人员出任单位诉讼代理人当然是有偿的,是理所当然的,是劳动关系的职责所在。
   自然人雇佣的保姆、司机、秘书、助理、顾问、经纪人、经理人等工作人员,是雇工劳务关系,自然人雇佣的工作人员出任自然人的诉讼代理人当然是有偿的,是理所当然的,是劳务关系的职责所在。
   新《民事诉讼法》增加“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这项规定,就是认可任何公民只要经过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就可以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这里的当事人主要是指自然人,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包括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社会区域性组织,自然人所在社区一般很容易为当事人出具推荐函。农村的村委会更容易出具《诉讼代理人推荐函》。
   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是指自然人的工作单位,一般是指具有社保关系的正规工作单位。如果当事人工作不稳定,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就是当事人的所在单位。单位出具《推荐函》也很容易。
   有关社会团体是指与当事人诉讼有关的法学会、研究会、协会、文联、妇联、工会等社团组织,这些社团一般不会出具《推荐函》。但是,相对专业的诉讼也有可能参与,曾经有位作家涉及诉讼,作家协会和文联联合为作家出具了《公民诉讼代理人推荐函》。
   行政诉讼代理人的规定是参照民事诉讼执行的,因此,行政诉讼代理人的规定就不再一一赘述了。
   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这里的“人民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一样的,就不再赘述。
   刑诉法所称的亲友就更广泛了,不但是亲戚关系而且连朋友关系的人都可以出任辩护人。辩护时最好同时出具《委托书》《推荐函》。
   公民代理人、辩护人属于自由职业者,是以公民个人身份独立从事诉讼代理和刑事辩护业务的,相对于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而言,公民代理人、辩护人因不受司法机关管辖,在诉讼活动中能放开手脚依法办案,依法反对司法人员枉法裁判、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行为,能促使案件依法审判,能通过个案促进法治进程。
   公民代理人无证大律师郝劲松的上海钓鱼执法案就是典型案例。公民代理人郝劲松不畏打击报复、威逼利诱,依法办案,不但促使个案胜诉,而且促使官方查处涉案官员,促使钓鱼执法成为历史。
   本人作为律师行业的职业经理人,十几年来一直从事律师事务所的经营管理工作。在早期分管行政后勤和市场案源时,很清闲,将各律所档案室各部门、各行业案卷都逐一查阅、分析、研究,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和办案方案。特别是分管律师办案质量以来,不但主持每个个案研究讨论制订办案方案,而且还监管律所所有法律文书的质量和办案方案的执行,经手案件涉及每个行业每个层次,同一类案件就有成千上万个案例。因为本人经营管理的律所都是授薪制的,都是按照行业分类设置各个行业的专业部门,有的律所还设置了综合部、研究室,专门研究新法规、新办案方案并办理疑难大案、冤假错案。并且,从2009年开始,本人在北京的3家律所分别设立信访部、职务犯罪预防部、反渎职侵权部,分别与检察机关的申诉控告、职务犯罪预防、反渎职侵权等部门相对应,探索办理涉及检察机关的公民信访和官员渎职侵权案件。因此,十几年来,本人从各地律所的办案质量管理中学到各种案件的办案方案,学到综合性法律知识。
   2009年,本人因亲戚的案件亲自以公民代理人身份随同北京律师一起出京办案。北京律师认为案件疑难,对方又是地方政府,没有胜诉的希望,因此,北京律师没有出庭诉讼,本人单枪匹马独自出庭,将对方打得毫无还手之力,促使地方政府当庭撤诉。
   随后,有个地方亲友辞退原来代理人又委托本人代理案件,对方是地方政府支持的村委会和村霸,一审庭审时,对方律师和法官害怕本人出庭,串通剥夺了本人的公民代理权,并强行判决我方当事人败诉,二审上诉时,我方依法控诉一审法官涉嫌枉法裁判渎职侵权犯罪,二审发回重审后对方撤诉。并且,因一审时我方提起反诉,所以,迫使对方签署有利于我方的和解协议,取得案件的完胜。
   不久,上述案件昔日对手被诉,特派人来京请本人出庭支持诉讼,本人亲自出庭应诉、反诉、另案起诉,并且还提起了两个刑事控诉,打得对方手忙脚乱、毫无还手之力。但是,法官一再违反法定程序、一再隐匿包庇对方当事人涉嫌伪证、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证据材料,拒不依法追究对方妨碍诉讼的法律责任,拒不依法移送刑事案件,并准备枉法裁判。因此,我们依据《关于对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依法启动审判检察监督机制和反渎职侵权机制,法官不得不判决我方胜诉,并且,我们应诉、反诉、另案起诉的案件,对方都没有提起上诉。
   近期,地方亲友因涉嫌犯罪被刑拘,地方律师和北京律师都认为罪名成立,都决定在法院审判阶段再介入。亲友找到本人,本人组织地方律师和北京律师集体研究,律师们还是认为到法院再说。无奈,本人接受委托并办理审查起诉阶段的《委托书》《推荐函》带一助理律师亲自到地方与办案警官沟通,以公安部法规为依据,确定当事人不构成犯罪,并随即向检察院提起刑事立案监督申请和反渎职侵权刑事控诉(申诉控告),控诉警方涉嫌徇私枉法渎职侵权犯罪,当事人随即被取保候审释放。
   近日,该亲友朋友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指名道姓非要本人亲自带助理律师办理该案不可,本人和助理律师到地方检察院查阅复卷,检察官都很客气,很规范,复印费0.3元每页!阅卷后随即签发了《无罪辩护词》和《不予起诉意见书》,并多次和检察官、警官及“受害人”沟通,同时启动反渎职侵权机制和刑事反诉,依法控告涉案警官、局长涉嫌枉法追诉、滥用职权渎职侵权的法律责任,并依法追究“受害人”涉嫌诬告陷害的法律责任,最后,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
   前期,一地方法院判决一名70多岁的老先生强奸罪名成立,地方律师、邻省律师及北京律师都参与辩护,但是,被判有罪入狱。本人接受委托后,提起抗诉和再审申请,同时控告报案人涉嫌敲诈勒索刑事犯罪,办案警官、检察官、法官涉嫌徇私枉法渎职侵权犯罪,并向省高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签发了《法律意见书》,该案得以再审,办案警官被处理。
   从2013年1月10日第1次使用《推荐函》出庭参与庭审之日起,几乎每个案件,本人都能很容易地取得当事人所在社区或所在单位的《推荐函》,并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诉讼代理和辩护都很顺利。
   近日,一个法官因害怕本人出庭,对《推荐函》说不,本人让他认真学习新《民诉法》后,不但获得代理权而且还获得法官的尊重,致使该案的审判极为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