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辩护律师 >
法庭辩护技巧钱列阳
正文 字体大小: 中
法庭辩护技巧•钱列阳 (2011-01-27 21:21:32)
标签: 吉安刑事辩护 杂谈 分类: 刑法总则
一、 刑事辩护的心理定位。
1、 刑事辩护律师是个田径运动员,而不是拳击运动员。律师向法庭把观念说清楚即可。
2、 刑事辩护中,法官天生地站在公诉人这方,所以不要指望法官有中立的态度,律师要抱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心态。
3、 对有影响力的案件,为平息民愤,律师需先说些同情的话以缓解被害人及家属的情绪。
二、 案头上的准备。
1、 案件有关材料排在桌上,依次分类。
2、 涉及本案的法律条文需打印出来。
3、 涉及本案需争议的法律概念需在学术专著摘抄下来并打印。
4、 较为复杂的案件需画出法律关系图表,供法官参考。
三、 眼神的作用。
1、 声音宏亮,让每个人听得到。
2、 讲法理时盯着法官,适当时顾及下其他人;辩论时盯着公诉人;讲个人情感关注下被告人时,给其精神上的支持。
四、 法庭调查阶段。
1、 证人出庭:交叉询问。
2、 询问技巧:一次问一个问题;把关键问题藏在其他问题里(先问个不重要的,第二个问个重要的,第三、四个问个不重要的,第五个问个重要的。当证人回答完第五个问题后发现与第一个问题是矛盾的)
3、 对自己的证人岗前培训:放下思想包袱;提醒证人有没前后矛盾。
4、 问自己的证人,可以问些轻松而简单的话题;问对方的证人,让他简洁、鲜明地回答,尽量采取诱导性发问,用“是”或“不是”回答,问完后用眼睛盯着证人,给其心理压力。
五、 法庭辩护
1、 先准备辩护词,如公诉人已替你说了的意见,我们一句话认可则以。根据庭审实际,灵活归纳辩护观点。
2、 准备白纸记录:公诉书与法庭调查的事实有矛盾之处,需向法庭提出来;公诉意见往往会忽视双方证人的重要发言;向法庭归纳、提炼案件的焦点,针对焦点一一反驳,谈到重点问题可以反复一遍,其他的问题需简洁且不重复。
3、 用眼神安慰被告人的心态和情绪。
分享:
喜欢
阅读┊ ┊ ┊┊ ┊打印┊
已投稿到:
排行榜 圈子
加载中,请稍候......
前一篇:3名农民闯入农户家杀死妇女抢走儿童卖钱
后一篇:河北大学车祸案肇事者一审获刑6年
评论
发评论
登录名: 密码: 找回密码 注册
昵 称:
验证码: 请点击后输入验证码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 前一篇3名农民闯入农户家杀死妇女抢走儿童卖钱
后一篇 >河北大学车祸案肇事者一审获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