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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在那判,

你好。
中级(或以上)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有权判处被告人死刑。当事人(或国家机关)对判决不服是否可提起上诉(或抗诉),人民法院注明于判决书内。
死刑执行案件需经历“死刑复核程序”——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书》,方可执行;
如不适用死刑,应依法撤销原判、改判等。
是否有罪、具体量刑由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进行认定。
而其他公民发表认定言论属于不适当、不负责任。且不具备法律效力。
建议聘请刑事辩护律师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
个人认为,应该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根据宪法规定,死刑只适用“罪大恶极、非杀不可”的犯罪分子;对于“论罪致死,但不是非杀不可的犯罪分子可以判处死刑,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而在这起案件中,我认为不排除有判处“无期徒刑”甚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能。
根据被告人是否属于“激情杀人”、“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长期受到家庭暴力等情节认定。
不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相对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较小。
不属于“罪大恶极、非杀不可”。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刑事案件中“赔钱减刑”、“花钱买命”只能适用于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
所以,在本案中积极赔偿被害人或其亲属;获取其谅解、由受害人员向法庭提出“从轻、减轻处罚建议”等,可以从轻、减轻刑事处罚。
另外,建议被告人主动供认作案事实、认罪|悔罪。

最后提醒,从小教育、培养被告人未成年子女“依法维权”意识,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不可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