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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主犯和从犯的认定标准

受贿罪主犯和从犯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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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受贿罪主犯和从犯的认定标准法律知识专题为您提供《什么是单位受贿罪,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认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受贿罪如何量刑?》、《单位受贿的行为方式,何认定单位受贿罪?》、《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标准是什么,与正常馈赠的区分》、《工人身份从事公务构成受贿罪主体,受贿罪主体怎么认定》、《以婚丧嫁娶为名的受贿案件如何认定,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等内容,资深刑事辨护律师为您免费解答有关受贿罪主犯和从犯的认定标准及其他刑事问题等刑事辨护法律咨询。

什么是单位受贿罪,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本罪的对象是财物、回扣、手续费。其所有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主要包括有价值或使用价值的商品、物品、有价证券、货币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表现上,有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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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叫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如何量刑?

·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什么是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应该如何认定

·单位受贿罪如何认定,单位受贿罪的情节严重指什么?

·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受贿罪如何量刑?

一、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本罪与一般受贿罪在主观和客观特征上都具有犯罪故意及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贿赂、为他人谋用利益恃征,但两者有区别表现在: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而一般受贿罪所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2、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人员。而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和没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构成犯罪的,应以受贿罪论处。

二、受贿罪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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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的行为方式,何认定单位受贿罪?

一、单位受贿的行为方式

1、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例如商业银行利用发放贷款的职务便利,向申请贷款的单位或个人索要好处费、回扣等。索取,是指主动向他人索要;收受是指非主动地接受;为他人谋取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正当利益。至于是否实现了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影响本罪成立。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索取、收受他人大量财物或者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这些行为是通过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但是他们是在单位的意志支配下,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而实施的,因此,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单位受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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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标准是什么,与正常馈赠的区分

一、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应从贿赂是否到手为界。其理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