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诈骗罪 >
冒名顶替骗取新农合医保费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淮北一农妇田某的儿子骑车肇事,致使同村村民受伤,为报销本应自己儿子承担的医疗费用,田某安排受害者冒名顶替自己婆婆的姓名,报销新农合医疗保险费用6000余元。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田某的行为被揭露,田某诈骗一案经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田某被判处管制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08年6月,田某的儿子骑摩托车将本村村民王某撞伤,田某为了省钱,使用医疗保险报销王某的部分医疗费用,便安排王某用其婆婆刘某的名字住院,出院后进行医疗保险报销,最终获得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资金6310.08元。卫生部门接到举报后,于2008年9月23日前往医院和田某所在的村调查,并对刘某腿部进行检查,最后断定,刘某腿即未骨折,也未住院,刘某的儿媳田某到居委会骗说刘某摔伤住院。随后,卫生部门又到医院调取了住院病历,并将调查情况向市卫生局汇报并报案。
根据上述事实,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冒名顶替的方法,安排未办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他人以其婆婆的名义住院,获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