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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敲诈勒索罪追诉标准


如何理解盗窃数额较大,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

公安部敲诈勒索罪追诉标准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向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强索财务的行为。我们应了解,发出威胁的方式,既可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表示,也可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人转达,这些都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公安部敲诈勒索罪追诉标准公安部印发《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的通知

【颁布部门】 公安部【发文字号】 公通字[1997]5号【颁布时间】 1997-01-15【实施时间】 1997-01-15【效力属性】 有效【正文】公安部印发《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为贯彻实施新的刑事诉讼法,正确、有效地运用取保候审措施,保障刑事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一、掌握《规定》的各项内容,严格依法办事。

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民警特别是办理刑事案件的民警,熟悉并掌握《规定》的各项内容,明确公安机关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目的。在执行《规定》时,既要正确运用取保候审措施,保障刑事诉讼...详细

公安部敲诈勒索罪追诉标准公安部关于实施《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部门】 公安部【颁布时间】 1995-02-28【实施时间】 1995-02-28【效力属性】 有效【正文】公安部关于实施《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已于1995年1月11日,经陶驷驹部长签署发布,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现就实施这一暂行规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控告、申诉的受理范围问题《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的受理范围限于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不履行法定职责和在执行公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等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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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从犯怎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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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违法所得的财物和违禁品,是否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例如,抢劫或者盗窃赃物、赌资等,是否构成抢劫罪?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且违法所得的财物应没收归公或发还被害人。这些行为的本质仍是对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是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的。

敲诈勒索罪从犯怎么量刑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

一、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威胁和要挟,是指能够引起他人心理上恐惧的精神强制方法。威胁、要挟是手段,勒索财物是目的。威胁、要挟的方法有多种,既可以面对被害人直接使用,也可以通过第三者或专用书信等方式发出,既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如以将对被害人及其亲友的人身实施暴力相威胁,以揭发被害人隐私相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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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从犯怎么量刑如何正确的认定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一、如何正确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司法实践中要正确认定本罪,必须注意下列问题:(一)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此处应把握三点:1、威胁或者要挟的内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毁坏财物,也可以是损坏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揭发隐私及违纪、违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