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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量刑标准】规范抢劫罪量刑基准的设想
【抢劫罪的量刑标准】规范抢劫罪量刑基准的设想
从实践中反映出来的上述问题可以看出,规范量刑关键在于量刑基准的确定。根据实践中抢劫罪的量刑情况,可以考虑以作案次数作为确定量刑基准的首要要素,将作案一起的量刑基准确定为有期徒刑4年,作案二起的确定为有期徒刑6年,作案三起或者有八种法定严重情节之一的,基准刑确定为有期徒刑12年,超过六起或者同时具有多个法定严重情形的,量刑基准可以确定为无期徒刑。
围绕量刑基准,可以对法定刑作二次分格。应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以2年为一格;有期徒刑以外的其他刑种自成一格。
对法定和酌定量刑要素所影响量刑的具体幅度,也必须在准确、细致地对各种要素在量刑中的地位加以研究,确定具体影响量。也就是说,某个法定量刑要素升降多少,某个酌定量刑要素升降多少,都要具体明确。可以规定,对刑法总则规定的量刑要素,包括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盲聋哑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共同犯罪的首要分子、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累犯、自首和立功等,可以在基准刑上下每具有一个要素,刑罚升、降1—1.5个分格(即2—3年);对刑法分则规定的如犯罪行为的程度、犯罪的次数、犯罪的数额、犯罪的后果、犯罪对象的个数等量刑要素,在基准刑上下每个要素升、降0.5—1个分格(即1—2年);对酌定量刑要素,如犯罪时间、地点、动机、手段、对象、犯罪前的表现、犯罪后的态度、退赃等情节,可以在基准刑上下每个要素升、降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个分格(即6—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