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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行为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如何界定,判几年?

什么是徇私枉法罪

一、什么是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

政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行为

林高民律师


林高民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林高民温馨提示:渎职犯罪当中,如何认定渎职行为与所发生的后果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因为渎职行为往往隐藏在严重后果背后,不是引起后果的直接原因。在错综复杂的事实中甄别渎职行为与严重后果的因果关系,是司法实践中认定渎职罪的焦点,也是刑事律师辩护的重点。

政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行为因不满政府行为打伤他人,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

因不满政府行为打伤他人2009年7月9日,政府在违法采矿坑进行排险作业时,因对政府行为不满,被告人娄某与政府雇佣的挖掘机驾驶人受害人王某发生矛盾,双方为此发生争吵。

随后,被告人娄某自感受到辱骂,便纠集了十余人,携带镐把等工具将受害人王某及其同伴周某打伤。经鉴定,受害人王某构成轻微伤(偏重),受害人周某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娄某逃逸。2011年1月,被告人投案自首。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娄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妨害了社会的管理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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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行为非法链接政府人事网站,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如何处罚?

非法链接政府人事网站2009年至2012年,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罗某、韩某、陈某、许某等13名被告人通过QQ、电子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向他人收集要办假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的信息资料,并侵入50多个政府人事网站后创建非法查询窗口和链接,以提供虚假查询认证,伪造假专业技术资格证。

据悉,被告人常某、周某、陶某、李某、黄某、石某等人作为中介向他人收集要办假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的信息资料后传给各自的上线罗某等人,在办假证的人查询确认并付款后伪造专业技术资格证,后将伪造的专业技术资格证通过快递等方式寄给要办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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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的过程中贪污罪滥用职权罪

林高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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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林高民温馨提示: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只有在认定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否则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法院审理的过程中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该罪的立案标准

一、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成立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需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一)行为人须是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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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的过程中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一、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一)与工作失误的界限滥用职权罪与工作失误是两种不性质的行为,应从主观、客观方面区分。1、客观上的差别关键看是否超越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如果没有违反职责规定,是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职责的,即使发生了较大损失的结果,也属于客观上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