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职务侵占罪 >
深圳骆志宏律师
您所在的位置:法律快车 > 全国律师 > 深圳律师 > > 律师文集 > 深圳职务侵占罪刑事律师辩护成功案例
律师档案
骆志宏律师
所在地区:广东 - 深圳
点此咨询
手 机:13682304630
电 话:0755-33693361
(电话咨询免费,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执业证号:14403201010141825
执业机构: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龙华街道龙观东路90号三楼
按专业找深圳律师
品牌服务
律师文集
深圳职务侵占罪刑事律师辩护成功案例
作者:骆志宏 时间:2012-08-23 浏览量 0 评论 0
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间,被告人张现东在担任上海德英真空照明设备有限公司修理工期间,利用维修公司售后产品和保管公司仓库钥匙的职务便利,从公司位于本市邯郸路524弄15号地下室仓库内,私自提出真空泵及真空泵零配件,先后用于向吉尔生化(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为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申巨高温线缆有限公司、华胜电脑雕刻公司、同济大学、上海科利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宁瑞生化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智诚科灵仪表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高丰医疗电器有限公司、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白鹭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彩迩文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销售及维修,并通过现金或转帐的方式收取销售、维修款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被告人张现东以销售、维修不开票或以上海瑞研真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开票,将上述款项占为己有。
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张现东在家属的帮助下退出全部赃款。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现东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并有查获的上海瑞研真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的上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海市商业统一发票、上海瑞研真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银行帐户、被告人张现东银行帐户,上海瑞研真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的财务帐目、支票存根、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的财务帐目,吉尔生化(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为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申巨高温线缆有限公司、华胜电脑雕刻公司、同济大学、上海科利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宁瑞生化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智诚科灵仪表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高丰医疗电器有限公司、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白鹭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证人郭东权、闫凤、金莉明、姜亚敏、刘成香、季伟春、李凤霞的证言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裁 判】
被告人张现东身为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张现东能自愿认罪,并已退出全部赃款,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故酌情从轻处罚。为严肃国法,保护公司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现东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争议焦点】
本案中张现东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特点?
【法理分析】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分析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在这里,要强调是“非国有的”,因为若是“国有的”,就构成贪污罪,而不是本罪,所以这也是本罪与贪污罪的区别,主体不同。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