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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批准证人王蕴采担任王立军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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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批准证人王蕴采担任王立军的辩护人 (2012-09-09 06:29:33)
标签: 杂谈
是谁批准证人王蕴采担
任王立军一案的辩护人
2012年9月7日,新华社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近日已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让人震惊的是,担任王立军一案辩护人的,竟然是王立军案件的证人王蕴采(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辽宁分所律师)。
这位被王立军聘请担任重庆市公安局首席顾问,专事为打黑“把关定向”、“一页一页的查看过证据”、“为文强、黎强和彭长健3个案件,出具了100多份法律意见书。”的证人王蕴采,何能会成为王立军的辩护人?
是谁授予证人王蕴采担任王立军辩护人的权力?
证人王蕴采担任王立军的辩护人不违背最简单、最常识性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7条规定的“证人证言必须经过辩护人的质证”程序,人民法院如何执行?
到底王蕴采是不是王立军一案的证人?
王蕴采承认自己是“重庆打黑的见证者”
王蕴采承认她知道:“这次重庆扫黑共成立了245个专案组,分布在重庆主城区和下辖区县,各专案组由武警、公安局警察、检察官和驻专案组律师组成,并由一位区县公安局局长带队。”
王蕴采自己承认他知道:“每个专案组都在完全封闭的状态下低调办案;所有涉黑案件在侦破阶段,出于保密需要均以代号命名,所有涉黑被抓人员也被编号关押。”
王蕴采承认:“专案组的警力大多是从各区县抽调而来,“实行异地调警是这次重庆打黑的习惯性动作,这主要是防止警方内部泄密。”
王蕴采承认“他们一进驻专案组,就被要求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协议条款不太多,也就一页纸,主要内容有两条,一是不准向外泄露专案组办案情况,二是不准代理涉案人员的案件。她和律师顾问一样,专案组的办案人员也都签有一纸保密协议。保密协议要求这些人员首先保证没参与黑恶势力,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王蕴采承认:“专案组给外界的印象很神秘,其实一点也不神秘。主要是因为专案组封锁消息,导致外界不太了解,所以传得挺诡秘。”
王蕴采承认“专案组办案时,一般会选择招待所或公安机关作为专案场所。专案组所在地均有武警24小时值守,每层楼都有武警把守,武警只认证不认人,只要你手头没有出入证件,你就别想接近专案组。每个专案组都有各自的出入证件,持这个专案组的证件是进不到另一个专案组区域的。”
王蕴采承认:“发现专案组存在着诸多问题,“警察办案都是粗线条,在取证时经常会取一些与案件无关的证据,重复笔录特别多,起诉材料达不到标准,退卷特别多。我们六七个律师曾在专案组住了一个月。哪些证据不足,哪些环节必须核实,我们都会从法律角度把关。这样做的目的一是能为侦查机关提供明确的侦查方向”
王蕴采承认:“律师作为打黑专案组的法律顾问,主要是通过看卷的形式,从事实和法律适用两个角度出发,提出独立意见。王蕴采说,“事实方面主要是按照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看现有证据能否确定案件的事实;法律适用方面是看案件定性是否准确,主要是有罪和无罪、此罪和彼罪的界定问题。在专案组中提供法律服务的不仅有律师,还有公安机关抽调出的2名科长级以上法制人员,组成一个“研判组”。这些人员都是法律科班出身,业务水平较高。案子线索来了后,“研判组”和律师顾问组都阅读卷宗,各自拿出法律意见书,进行讨论并形成最终意见,提交打黑专案组参考。如果某一问题比较重要,也可能召开会议进行深入探讨和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