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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淫幼女罪强奸罪,强奸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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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问题

各位大律师您们好:我一朋友涉嫌一未成年人〈12岁多〉发生性关系,她家人告强奸,被逮捕有三个多月了。 现在的证据有:证人的证言〈没有亲眼见到〉。受害者的证言,病情证明〈处女膜破裂,过去三个月了能鉴定的出来吗〉户籍证明。DNA鉴定《有我朋友的精液,和女的的血迹》,我朋友三次口供承认发生了性关系。。昨天法院审判时我朋友翻供了。法院还没有判,请问各位律师,法院能判我朋友的罪吗?法院会因此重新采集证据吗?还会讯问我朋友吗?如果一审判有罪,可以在什么时间段提起上诉?谢谢,敬请各位大律师一一为我解答好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提起,注意哪些问题?

·客观性是刑事非法证据的特征吗,非法证据的效力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

·刑事自诉案件如何立案,提起刑事自诉需注意哪些问题

中央机关该不该管

  首席大法官您好:

前几天我看到了“中办、国办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意见》,方便广大群众和干警正确理《意见》精神,中央政法委办公室近日组织编写了《涉法涉诉信访问答》,全文”。我明白了:您可能不是视而不见,而是认为我的案件不是“中央政法机关主要受理反映省级政法机关问题的案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协调的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之一。

海淀法院是全国模范法院,他们在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的情况下,以逻辑推论判我一年六个月,还把我当做律师犯罪的典型予以现场直播,以致形成了铺天盖地的新闻及评论(这本身就是对法律公正、公平的亵渎);还有央视的《晚间新闻》都播过、美国的《侨报》也刊登过,其他还有什么地方播放、刊登就不用多说了。

我的案件还可能涉及中国整个律师行业的辩护权问题。这算不算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呢?(曾有人说如果律师有辩护权的话,我根本就不会被抓,并最终在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的情况下以逻辑推理给我判刑。当时“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李贵方表示,律师调查取证环境有所改善,但不彻底,”也说明中国的律师没有调查取证权进而也没有辩护权。这是不是说明我的案件涉及中国十几万律师辩护权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我也不想越级找您,非要给您添麻烦。

我是爱国的,拥护党的领导,我也相信中国的法律应该是公正、公平的,所以我才给您写信,这不是闹访行为。

具体内容在附件里。

此致

敬礼

薛辉

2009/11/02

致首席大法官的一封信

王老师您好:

......我的名字叫薛辉,曾是一名律师,2007年3月9日因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后以逻辑推理被判一年六个月。

我自从2008年9月8号出狱后,因身体不好一直在家休养,直到前段时间感觉恢复的差不多了,开始在体力允许的情况下上上网,才看到网上铺天盖地的新闻及评论;于是申请了一个博客,写写自己的心情及自己被冤枉的事情,以告诉所有关注我的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也告诉所有的律师要以我为戒。

最近总有网友劝我去海淀法院申诉,可我心存畏惧。记得在2007年3月8日晚上11点多,陈书成的(也是我的)办案民警给我打电话,让我明天即3月9日09:00—10:00去公安局了解案情。可谁知我到了那里,他们就告诉我说:“你什么都不要说了,你已被刑事拘留了。”而后海淀法院以逻辑推理给我定罪判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