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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如何认定情节严重,贩卖毒品罪的认定

1998年8月22日,刘某某邀约关某某、张某某一同前往临时车站行窃,刘某某对二人说:“这里最好找钱,人多又乱,丢了钱也不会注意,出了事也好逃跑。”当天,三人开始扒窃,次日晚21时许,三被告乘人多拥挤之机前去车门处扒窃。当被告人关某某扒窃乘客曹某的钱包时被其发觉,关某某不等曹某叫喊,猛力一拳击在曹某的左眼上,被告人张某某也上前打曹某一耳光,接着刘某某朝曹某的腹部击一拳。乘客孙某指责三被告的非法行为,三被告又一拥而上朝孙某一顿拳打脚踢。然后,。刘某某手持、关某某手持棍棒继续追打曹某,直至曹某苦苦哀求为止。 事后,经法医鉴定,曹某右眼眉骨破裂,左手食指、中指指骨骨折。

 问:本案中刘某某、张某某、关某某犯何种罪?请分析犯罪构成四个主客观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