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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


如何理解盗窃数额较大,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如何量刑?

一、什么叫盗窃罪(一)盗窃罪的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甘肃省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

林高民律师


林高民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林高民温馨提示:盗窃自己家里或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但是也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果家庭成员勾结外人盗窃自己家里的或近亲属的财物,属于共同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实际操作时,对家庭成员也会与社会上其他同案犯区别对待。

甘肃省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如何判断盗窃罪的罪与非罪,盗窃罪应该怎么判呢?

一、要如何判断盗窃罪的罪与非罪呢?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

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根据有关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论处:(一)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二)全部退赃、退赔的;(三)主动投案的;(四)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详细

甘肃省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什么是盗窃罪,盗窃罪有哪些特殊情形?

一、什么是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有以下构成特征:(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

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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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数额认定

林高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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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林高民温馨提示:违法所得的财物和违禁品,是否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例如,抢劫或者盗窃赃物、赌资等,是否构成抢劫罪?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且违法所得的财物应没收归公或发还被害人。这些行为的本质仍是对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是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的。

20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数额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法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 法释[2000]13号【颁布时间】 2000-06-06【实施时间】 2000-06-10【效力属性】 有效【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0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0年6月1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二000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0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13号)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根据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的规定,现就...详细

20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数额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