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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恶制恶她惹祸上身

2010年5月,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某火锅店不时被“强子”一伙人骚扰。该店老板娘罗某因害怕对方报复便没有报警,让店内的服务生马某打电话找人解决此事,并愿意给予一定的“辛苦费”。被告人马龙接到了该火锅店要求帮忙的电话后,马龙打电话告知周兵等人。周兵在帮该店老板罗某赶走了“强子”等人的威胁后,向其索要3000元“辛苦费”

   没过几天,周兵伙同姚喜彬等13人再次来到这家火锅店内,以该火锅店的服务生马某打伤自己“兄弟”为由,向该火锅店经营者罗某索要人民币5000元,遭罗某拒绝。周兵等人威胁罗某如果不付钱就要砸火锅店,罗某被迫付给周兵人民币2000元。几日后,被告人周兵伙同被告人姚喜彬、周龙等人,到兰州市城关区西关十字附近某KTV门口给马某(火锅店的服务生)“长精神”,因派出所出警而未遂。周兵要求马某支付3000元“辛苦费”未果。周兵、姚喜彬以马某是该火锅店的服务生为由,无理要求该火锅店经营者罗某垫付“辛苦费”3000元,周兵电话威胁对方说不给就要砸火锅店,周兵等人再一次从该店敲诈2000元人民币。

   造势助威他敲诈勒索

   2009那6月10日左右,王军、黄亮(均在逃)借口受害人王某驾驶“兰州——武山”的长途车刮蹭了王军驾驶的轿车为由,强行向大巴司机王某索要赔偿。遭到王某拒绝后,黄亮遂打电话纠集张傅强(另案处理)等5人将王某驾驶的“兰州——武山”的客车堵在路边。黄亮与朋友上车索要人民币5000元。大巴司机王某因害怕对方滋事,被迫以3000元了解此事。

   2010年4月26日,被告人周兵、姚文刚以其女友在赵某经营的水果店找错钱为由,伙同被告人周龙、沈康康、汪描红、马宇轩、马龙等人,窜至兰州市火车站1路车站附近赵某经营的水果店,敲诈赵某人民币1500元。

   2010年5月的一天,兰州市城关区南关十字某慢摇吧的服务生与一客人发生冲突。经派出所调解后,客人未离去,该慢摇吧的保安负责人张健平让吴小龙叫人“护场子”,随后吴小龙打电话给被告人姚喜彬、周龙等人,集结在该慢摇吧门口造势助威。事后,张健平付给汪描红等人“辛苦费”7000元。

   2010年9月12日牛睿(在逃)以在城关区某电玩城输钱为由,向该店经营者索要人民币十万元未果,为达到目的,牛睿纠集被告人钟乃亮等人。在之后的3天时间内,以口头威胁、驱赶客人等方式,致使该电玩城无法正常运营。9月15日,电玩城老板被迫答应给牛睿等人65000元。次日,钟乃亮等人在电玩城收取20000元“赔偿金”时被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