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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涉嫌滥用职权罪,马成律师团成功使被告人
赵某涉嫌滥用职权罪,马成律师团成功使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2013-12-03 14:07:07)
标签: 深圳知名律师团队 马成律师团 分类: 刑事
【案情简介】
水坝管理所所长赵某在明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房屋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却于2010年4月15日在无任何有关部门批准手续的情况下,代表水坝管理所与张某签订了一份委托开发协议,允许张某在水坝管理所管理的河道范围内建设非永久性房屋。协议签订后张某及其合伙人开始组织人员施工,在河道内加高的河滩地上共建设了18间房屋。2010年6月份,张某等人所建的房屋因属违法建筑被强制拆除,张某等人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五万余元。2010年6月20日,赵某被检察院抓捕。
【控方观点】
赵某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没有具体决定权限的事项,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已构成滥用职权罪,请求法院依法惩处。
【辩方观点】
深圳知名律师团队马成律师团知名深圳刑事律师胡珺于2010年6月23日接受了赵某家属委托,并于次日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赵某。经过详细了解案情、多次与团队成员讨论,胡珺律师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1、赵某虽然滥用职权,但并无徇私现象,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
2、赵某被侦查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坦白情节;
3、赵某并无犯罪前科,且悔罪态度良好。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没有具体决定权限的事项,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公诉方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赵某虽然滥用职权,但并无徇私现象,犯罪情节轻微,且赵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悔罪态度良好,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判决:被告人赵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办案总结】
深圳知名律师团队马成律师团知名深圳刑事律师胡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证据材料等具体情况,依法对被告人进行罪轻辩护,最终使被告人赵某免予刑事处罚,胡珺律师深厚的法律功底及勤勉负责的态度受到赵某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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