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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法警神秘面纱:执行死刑前请死刑犯抽三根

司法公开揭法警神秘面纱,广州中院法警向南方日报记者介绍
押送途中取消老弱残犯戴头套

  法警,是警察当中的特殊部队。中级人民法院的法警,则更为特殊,他们除了要担负日常的保卫工作、押解犯人的工作,还是依法执行死刑的纪律部队。

  在不断深化司法公开、信息公开的大背景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的神秘面纱被缓缓揭开。

  死刑犯在最后关头,会有怎样的表现?那些贪官污吏在沦为阶下囚之后,又有哪些表现?近日,记者前往采访了广州中院神秘的司法警察队伍。

  安全第一又注重人性关怀

  广州中院法警支队成立于1996年,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务部。法警支队在工作中,受省总队和广州中院的“双重领导”。

  广州中院法警支队队长肖伟告诉记者,近年来,该支队的工作任务神圣又繁重,2012年仅刑事押解一项,就押送5700个嫌犯。2013年,这一数字降为4800余人次,但是安保任务则丝毫不减。

  肖伟说,法警在押送犯人的过程中,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人,上到厅局级干部,下到黑社会老大、失足犯罪的少年。对于法警队伍而言,在押送犯人的过程中,其考虑的往往不是这个犯人曾经做过多少错事,在社会上有多大的影响力,他们更多的是考虑这个人的年龄以及身体状况。

  在押送犯人的过程中,对于老弱残犯,法警往往是采取将其双手置前戴上手铐,并且在押送过程中,观察其身体状况。执法的人性化,还表现在“戴头套”的取缔上,法警在经过综合考虑之后,会不给被告人戴上头套。例如,在对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进行押送的过程中,法警考虑到其身体状态特殊、年龄较大,就没有让其戴上头套。

  而对于身强力壮的、暴力犯罪的被告人,法警往往会采取较为严格的措施,这点尤其表现在对于黑社会分子的押送过程中,手铐采取后铐的形式,在押送的过程中也往往会让其戴上头套,防止同一团伙的罪犯进行串供,特殊情况下,甚至会请武警支援。

  死刑犯刑前三根烟

  死刑的执行,一直是鲜为人知的司法程序。

  广州中院法警支队的众多资深法警告诉记者,近五年来,他们明显感觉到了与以往的不同。

  “随着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不断深入贯彻,这些年来,执行死刑的人数大为减少。而且执行的方式也在变化,从最初的枪决,变成或枪决、或注射,再到现在统一为注射死刑。”广州中院法警支队的一位资深警官这样介绍。

  在执行死刑时,经常会有犯人大喊“我要检举、我要立功”之类的求饶话语。为此,死刑执行是一项程序复杂而严谨的工作。遇到临死前突然招供或检举的,都由法官、检察官当场核实。如果认定为早已查实,属于存在侥幸心理、反复抗拒执行的,则继续执行。如果当场无法查实的,则依照法定程序,暂缓执行,将犯人带回进一步调查审理。

  “执行死刑前,法警通常会请死刑犯抽三根烟,这样做一是平抚犯人的紧张心态,二是也有象征意义,就是民间所谓的‘一路走好’、‘上路烟’。”法警介绍,犯人被送至羁押室的时候,最能表现人之常情的,还是与亲友见面的场景。法警们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尽量人性化,不会卡着时间,让他们把想说的话说完。反而是有些死刑犯会主动提出结束会见,然后给家人磕头,头也不回地离开。也有许多犯人因为愧疚,不愿意与家人取得联系,而这个时候,法警便会与死刑犯进行沟通。

  贪官不受优待

  陈德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他押送的贪官中,印象最深刻的是中山市原市长(厅级)李启红,与他押送过的广州市花都区原区委书记潘潇的沉默相比,李启红在前往庭审途中仍然表现得“很开朗”,礼貌地向法警说“谢谢”。

  最后送回看守所监仓时,她竟然还说:“小伙子,你们不错啦,贵姓啊?出来请你们吃饭。”原来,李启红认为法警跟她印象中的其他警察不大一样,没那么凶,刚到看守所提犯时还先问了她三句:“身体怎么样?”“有没有不舒服?”“会不会晕车?”

  陈德光向记者细述了押送李启红的经历,2011年李启红被刑拘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槎头所),他带队去押犯,问李启红那三句话并非特例,只要年龄较大、身患疾病的罪犯,法警为了保证押送时不出意外,都要按照惯例一一询问。

  但是关押在监仓两年,锐气早已磨平,曾经的高官更能深刻体会到人情冷暖,以及法警日常工作中渗透的人文关怀。李启红连说了几个“谢谢”,才上了囚车,与同案的两名女性家属一起被押送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