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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滥用职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超于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立案标准

(一) 一般案件

1、造成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二人,或者轻伤五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贰拾万元以上的 ;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坏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二)重大案件

1、致人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 特大案件

1、致人死亡五人以上、或者轻伤二十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以百万元以上的。二、量刑标准

(一) 犯本罪(致死亡一人或重伤两人或轻伤五人或损失二十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徇私舞弊范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徇私舞弊犯笨罪,情节特节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