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诈骗罪 >

完全具备诈骗罪立案标准,派出所有权调节吗

我家亲属,与7月24日去承德旅游,在其他地方旅游一切还好,到了城隍庙被自称王道长给算了一卦,说要为我家亲属化解灾难要功德钱9000元,其同去的朋友也同样方法要去9900元化解灾难的费用,在加上烧香钱两人共计花费20000元左右,我家亲属很信道教,还留下了王道长电话号码及道号,出来后给朋友打电话说这里道长算的很灵,他朋友说你很可能被骗了,国家正在中央电台新闻播过要整治假僧假道,庙里假僧假道特多,于是我他们就报案了,说如果道长有相关证件就不退钱了,如果没有证件就告他们诈骗,道长拿不出任何证件,事后听当地人说城隍庙被一伙东北人承包了,召集社会一些骗子冒充道士进行敛财诈骗活动!派出所给调解退款?城隍庙的骗子首领还告诉我家亲属回北京后照顾好家人!!!法律的尊严随意践踏吗?公安能对的起头顶的国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