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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贪污罪”辩护律师专家
广州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贪污罪”辩护律师专家团 (2014-10-23 19:59:49)
标签: 情感
广州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贪污罪”辩护律师专家团对这起案件的观点
深圳一村主任贪污300多万巨款栽赃领导 被判15年
——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
2013年1月25日,坪山新区某社区居委会主任胡兴宇打电话报警,之后,在派出所和他一起做笔录的,还有该单位的出纳员艾华和妻子方佳。艾华坚称胡兴宇经自己的手从工作站账户内拿走了163万元,给了自己10万元“封口费”;胡兴宇则大呼自己被诬陷,甚至提出追究艾华诬告陷害的责任。双方各执一词,难辨是非。
原来,当天中午,艾华和方佳忽然来到胡兴宇家,一见面就很紧张地说:“公家账对不上,审计来查,我拿给你的163万现在要还,你给我的存折里的钱不够。”胡兴宇一下就懵了,质问道:“你吃错药了吧?你要陷害我,我就报案”。方佳则回答:“我们也想报案,但不想把事情搞大,希望你一人做事一人当”。下属跑到上司家里讨要公款,这可是涉及职务犯罪的大事件,于是就发生了开场的一幕。
次日,艾华向坪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提交了一本记有“胡兴宇拿款明细”的笔记本,还有一本胡兴宇的存折和密码,他说是胡兴宇给他用来“还钱”的,只是钱“不够”,才找到胡兴宇家要钱。
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强经过缜密侦查,发现这是一起利用单位财务监管漏洞大肆贪污并诬陷他人的案件。从2010年5月至2012年12月,艾华居然频繁以支票取现方式贪污社区工作站公款约290万元人民币,侵占居委会的资金60多万元人民币,该案也成为坪山新区成立以来贪污数额最大的案件。
检察官简介
李强,法律硕士,2005年进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从事公诉、反贪等工作,现任侦查一科副科长,三级检察官。从检以来,李强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法律正义,但求无愧于心。平时生活中,李强追求简约,崇尚健康业余爱好。
检察官手记
为住好房开好车竟向公款伸手
乍一看,这似乎是一个现成的案件,并且艾华的供述理由很充分。首先胡兴宇是其上司,指使他私自挪用公款有可能的;其次,艾华手里有“胡兴宇拿款明细”的笔记本和胡兴宇的存折和密码;最后,如果胡兴宇没有拿钱,艾华夫妇怎么敢明目张胆跑到胡兴宇家要钱呢?似乎只要传唤胡兴宇,获得口供,查明事实真相,就算大功告成了。
然而,让我产生疑问的是,艾华作为一名财务人员,为什么长时间不要求胡兴宇提供收款凭据?不要求其归还?不向工作站站长或上级部门报告?“贼人胆虚”,胡兴宇为什么敢报警要求查明真相,难道他的心理素质真的这么好?
分析案件发现很多疑点
带着疑问,我正式接触到艾华,他“承认”自己“挪用公款”,但坚称这是胡兴宇的要求。他说,胡兴宇是非常强势的领导,自己平日里很怕他,不敢拒绝他的取钱要求,也不敢向他要凭据,更不敢问他钱的去向,只好将每次交钱给他的时间和地点作了记录。
此时我的心中冒出新疑问:即便胡兴宇真的涉案,艾华难道没有私自“截留”一点儿?我判断,胡兴宇敢“明目张胆”,艾华就敢“浑水摸鱼”,这个案子不仅仅是“挪用”这么简单,而且艾华的说辞貌似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分明有“避重就轻”的嫌疑。
从作案人的体面生活找出漏洞
如何挖掘出事情的真相呢?我决定跳出案情本身,漫不经心地跟艾华聊起家常。艾华已过而立之年,是深圳本地人,老婆没有收入,家里经济来源主要靠他每个月3000多元工资,还得养小孩。好在父母在村里有自建楼,自己一家三口可吃住在父母家。不过双方父母、亲戚都没有资助过他们,所以家里没有积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