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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莲湖区法院刑事副院长独任审理三起危险驾
9月30日,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段治安独任审理刑事案件,一次开庭合并审理了三起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这三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均认罪,案情相对简单,由副院长段治安采取合并审理的“打包”方式独任审理,公诉机关指派同一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由一名书记员记录,三起案件被告人同时开庭。莲湖法院曾多次采取这种审理方式审理危险驾驶案件,避免了分别审理在某些环节上的重复,很大程度上节省了审判资源,提高了刑事诉讼效率。
经过法庭审理,主管刑事工作的副院长段治安对这三起案件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二个月、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院领导具体承办案件,在全院审判人员中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带动了广大法官多办案、快办案的良好风气,段治安副院长带头办案,也为莲湖法院做好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詹保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