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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故意杀人案辩护意见

刘某某故意杀人案辩护意见

 

审判长、审判员:

这一案件发生以后,被告人的家属对此感到十分意外,都不相信被告人会犯故意杀人罪。而在本案中,公诉机关也无法明确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而在辩护人看来,这正是被告人缺少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的显著表现。所以,我们不能同意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犯罪指控。为此,辩护人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合议本案时参考,并以此与国家公诉人商榷。

一、   被告人刘某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种犯罪在刑法第232条虽然没有直接规定“以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但是,是否存在该目的是该罪成立的重要因素,也是此罪区别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最关键的因素。因此考察和认定被告人犯罪时的主观态度是决定其犯罪行为的关键所在。而对于行为人的犯罪故意的内容、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相对于客观行为、犯罪结果来说都是主观因素,在行为人没有明确的情况下,缺乏直接判断的客观依据。而除了行为人本人外,这些又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就需要我们全面的、综合的分析案件的证据材料和客观事实后,才可以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作出符合客观真实的判断的结论,进而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予正确的认定。在本案当中,我们就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考察被告人的主观态度。也正是依据这些客观事实,我们得出的结论是:被告人主观上并没有剥夺受害人生命的故意!

1、被告人与受害人之间没有任何矛盾,被告人没有理由加害于受害人。

本案的起因是因为受害人因怀疑被告人有偷窃行为,进尔要求被告人对其认错道歉。对于不存在的所谓偷窃行为,被告人当然是不会承认的,就此与受害人之间发生了争执,但这种争执并不足以使被告人产生杀人的念头。

2、被告人的行为旨在制止受害人。

根据卷宗材料以及庭审证实:受害人发现自己柜子被人翻动过,便怀疑被告人有偷窃行为,并在凌晨四时许将被告人从床上拉起,要求被告人对其认错道歉,在被告人不承认的情况下,对被告人进行辱骂及殴打。在被告人上厕所时,受害人也跟进去继续辱骂及殴打,被告人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出手制止的。而这种行为本质上也并无剥夺受害人生命的故意。

二、被告人刘某某的犯罪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主观上没有杀死受害人的故意,客观上没有杀死受害人的行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其理由是:被告人刘某某的行为客观上虽然造成了受害人的死亡,但其主观方面是一种过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当受害人对被告人进行辱骂及殴打时,对于受害人咄咄逼人的行为,被告人用右手从下往上对顶住受害人颈部,虎口用力掐住受害人的下颚,其目的在于摆脱受害人的纠缠。当把受害人推倒在地后,被告人即松手返回卧室。

从被告人实施行为的部位,可以看出,虎口用力掐住的是下颚而非颈部,而对下颚实施掐捏等行为并不能导致受害人的死亡。另一方面,即使用右手顶住其颈部,在无相反作用力即颈部或脑后无任何阻力的情况下,这种“顶”也并不一定就能致人窒息。正是基于这种过于自信的主观心理,发生了被告人认为不可能发生的结果——受害人因窒息而死亡。

审判长,审判员,最后我们有必要提请合议庭注意的是,刘某某有以下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

1、被告人一贯表现良好,没有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

为了家庭,被告人四处奔波,辛辛苦苦挣钱养家,只因一时糊涂才铸成大错。恳请法院从轻处罚。

被告人刘某某在归案后,能够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整个犯罪事实,具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其供述前后连贯、互相印证,使得案件的查处和审理始终处在一个主动的环境中,建议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3、受害人本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负有一定的责任。

本案起因是由于受害人的无端猜疑所引发,而正是由于受害人的辱骂及殴打,激起被告人一时冲动而实施了犯罪行为,所以应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予以适当从轻。

4、被告人家属主动赔偿经济损失。

尽管被告人家庭经济条件非常困难,但在本次开庭之前,其家人多次与被害人家属对于民事部分的经济损失予以协商,虽然最终没能达成一致协议,但是愿意尽全力给予经济赔偿的态度是积极的,是应该被肯定的。

三、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在量刑时也应当予以考虑。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惩罚和教育相结合是我国的一贯刑事政策,惩罚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被告人的行为不仅给自己的家庭,更给受害人及其亲属造成了心中无法抹去的痛。这样的行为是被社会所唾弃的,是被告人自己无法原谅的。此时此刻已经深深的认识到了自己的严重错误,深刻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恳请合议庭念及被告人年幼的孩子,年迈的母亲无人照顾,结合本案的相应情节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使被告人早日回归社会,早日与妻子,儿子团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换来对被害人一生的补偿,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

 

谢谢合议庭        

辩护人:海南大兴天泰律师事务所

  民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