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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辩护词

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今天审理的案件是一件震惊全国的案件,媒体和社会公众都用“非常残忍”等词语来形容被告人的行为,在这里,听到原告以及代理人发表意见时悲痛的表情甚至失声痛哭悲痛欲绝的样子,我想即使是铁石心肠,也会感到深深对被告人进行最严厉的谴责!如果我是受害人的丈夫,受害人的父母,以及受害人的子女,我也会像他们一样,希望今天的法庭从速判决药家鑫死刑,以告慰亡灵。

 

 但是我们在最最严厉的谴责被告人和对受害人家属慰问和同情的同时,我们同样不要忘了,我们今天是在对被告人所犯下的罪行进行依法审判,既然是依法审判,那么被告人在接受审判的同时也拥有自我辩护和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使被告接受真正的公平的审判。

 

本律师就是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今天为被告人进行依法辩护,职责所在,也许我的辩护观点和舆情有所不同,如果因此冒犯受害人家属,还请能予以包容,也请社会公众予以包容,毕竟法律设计和规定了辩护制度,我想他的理由不用我多说。

 

以下就是我的辩护观点。

 

第一个问题,我想探究一下被告人为什么会因为一件极小极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而去决定伤害被害人致死的原因,以免进行正确的定罪量刑。

 

我最近刚转到西安,本来考虑要个孩子找一个好一点的学校,比如高新一小二小,但是听说这些小学的情况后我吓一大跳,这些所谓的重点小学之所以重点,原来是给孩子吃夜草,本来我们的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只要学好大纲规定的东西,但是这些学校真知自己编制了不同的教材,奥数等等我们承认看了对不会的问题给孩子们硬塞,我问了几个家长,都想我倒苦水,每天晚上孩子作业做到深夜,家长还的陪同,小学为什么要学这些,因为有些重点初中考试的时候考这些,然后高中-----,最后,我非常心疼我的孩子,就断了进这些学校的念头,找了附近一所普通的小学就读。

 

我们周围还有一些孩子,我有深切的体会,我的一个朋友,孩子学钢琴,现在已经读高中,从小学到高中几乎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周末,放学回家做作业,做完作业练两个小时钢琴,周末带孩子去老师家学琴,只要是学习练琴的事情,家长就会克服一切障碍满足孩子,但是孩子不会独立处理最最简单的事情,洗衣做饭做家务等等家长从来不让孩子做,孩子也没有时间没有机会接触社会,现在学习成绩非常棒,钢琴也弹得特别好,据说已经过了多少级了,但是你如果看见他,他一般不会主动和你打招呼,戴一副深度的眼镜,我认为这样的孩子是典型的高智商低能,这样的孩子在社会上遇到什么麻烦,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吗?

 

本案的被告人我们知道是音乐学院的学生,能够考上音乐学院,我能想象在他的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岁月是怎样度过的,根据媒体报道和调查:药家鑫的朋友贝塔在和药家鑫密切来往的一年时间里,自认对药家鑫的家庭比较了解。“他爸爸虽然在外面是个内向的人,但在家里对他管教得特别严,他上初中时还给他关过小黑屋,也说过一些刺激人的话。他妈妈就很宠他,要什么买什么。”

 

我想起了小时候学过的一个寓言故事,那就是小马过河,一条小河对于松鼠来说是过不去的,因为它太小了,会把他淹死,但对于小马来说,和走平地没有任何区别,你踹松鼠一觉可能把他踹死,但你踹小马一脚可能会无动于衷。

 

在本案中,一场交通事故对于一个进入社会闯荡社会的成年人来说,就好像一条小河和踹一脚对于小马一样,但是对于一个学生尤其是一个有着特殊经历在我们目前这种殃及子孙的的教育体制下的被告人而言,就好像小河水淹了松鼠用脚踹松鼠一样的大难临头。

 

 

这样的孩子,在学校往往成绩优秀在社会上处理问题往往一无是处,不会处理最简单的问题,网上不断传出研究生毕业后自杀的消息,真让人心痛和悲哀。

 

这些在学校只顾学习,甚至完全和社会隔离的孩子,你然长大进入大学比较宽松的环境,他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受网络电视媒体的影响,特别是我们社会上发现的比较极端的案件深入的报道,使他们对社会的认识和看法产生了扭曲,比如碰瓷诈骗、甚至还与救助老人送医院反被告上法庭赔钱,最臭名卓著的就是南京的彭宇案件,不良的社会风气对于他们幼小稚嫩的心灵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