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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毒品10克


什么是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如何处罚?

毒品罪既遂标准是什么

一、毒品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有四种行为方式,其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因行为方式而异。1、走私毒品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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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居间人在贩毒人员和购毒人员之间牵线搭桥,促成毒品交易的,不论居间人是否从中获利,刑法对其行为都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因为,居间人不仅主观上具有帮助他人贩卖毒品的故意,客观上也有积极帮助寻找买主的行为,所以对这类居间介绍行为应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处理。

非法运输毒品10克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一、什么是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如1978年 9月1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处理。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1982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题的紧急通知》,1988年公安部、卫生部又发布《关于...详细

非法运输毒品10克什么是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判几年?

一、什么是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

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运输。

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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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辩护律师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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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是否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主体合格与否很重要。此类犯罪多数是一般主体,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多数犯罪主体限于自然人,也有少数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如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等;还有个别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单位,如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辩护律师辩护律师权利有哪些,辩护人权利包括什么?

一、辩护律师权利有哪些这主要体现在辩护律师原有权利的完善和新权利的增加方面。关于辩护律师原有权利的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会见权。根据原《律师法》第30条的规定,律师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辩护律师会见权的规定见于第96条的规定。

新《律师法》第33条对律师会见权作了明确规定,其对律师会见权的发展主要有:其一,“与犯罪嫌疑人会见”被明确定位为律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

原《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的规定的措辞都是“可以会见”,因而职权机关可以裁量决定是否允许其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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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辩护律师委托律师办理案件的程序,哪些人可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一.委托律师办理案件的程序委托律师办理诉讼案件的基本程序:1、接受委托。委托人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业务,应如实、全面地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不得隐瞒自己的过错或对自己不利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