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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中的主】从犯认定

案情:甲雇请乙贩卖毒品,承诺一个月开给甲3000元工资。某日,甲交给乙375克让乙收着,后来乙只卖出去125克,剩余的250克被公安在乙住处缴获(并非交易时),乙卖毒品的钱全部交给甲,乙是主犯还是从犯?乙的贩卖毒品数量怎么算?是125克还是375克?如果是375克,那么被缴获的250克能否算是犯罪未遂? 补充:1、乙卖毒品的钱全部交给了甲,未参与瓜分 2、乙只负责送货 不负责联系买家 3、其中还有个丙叫乙去给甲卖 急求答案 谢谢!我们这边检察院认定乙未主犯,贩毒375克,按主犯量刑,基准刑8年,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建议法院判7——8年,无自首和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