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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辩护词贪污数额应扣除利润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如何界定,判几年?
如何计算贪污物品的价值?
一、什么叫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
贪污罪辩护词贪污数额应扣除利润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也属于贪污罪。
贪污罪辩护词贪污数额应扣除利润什么是盗窃罪,“监守自盗”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一、什么是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
二、“监守自盗”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界限我们认为,监守自盗应定贪污罪。监守自盗的特征,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和特征。1、监守自盗的行为人具有法定身份性质及其取得身份的合法性、有效性。
监守自盗主体的法定身份一般是通过选举委任或提名委任而取得的。选举委任是指由国家机关等通过选举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
提名4委任是依照法律规定由有任免权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按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而提名任免从事公务的人员。2、监守自盗的行为人具有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直接性、实际...详细
贪污罪辩护词贪污数额应扣除利润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什么,与贪污罪的界限在哪里?
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什么根据刑法第166条的规定,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赢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由上述定义可见,本罪在客观方面有多种行为表现,但从司法实践情况看,容易与贪污罪发生定性之争的行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过度抬高或压低商品价格的手法,向自己亲友个人经营管理的单位高价购进或低价销售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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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数额认定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只有在认定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否则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贪污数额认定贪污多少构成犯罪,贪污罪的数额怎么认定,如何确定?
国家为了有效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根据社会关系的重要程度,分别运用不同的刑罚予以保护。任何行为都要达到一定的度才可能构成犯罪,贪污多少构成犯罪,贪污罪的数额怎么认定?如有兴趣,请看本文的分析。
一、贪污多少构成犯罪1、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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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数额认定对贪污受委托的经营、管理的国有财产的数额如何认定
一、对贪污受委托的经营的数额如何认定一般来说,对贪污受托经营、管理国有财产的数额比较好认定。但是对于以承包、租赁形式经营、管理国有财产的,由于具体形式不一样,对委托人员的贪污数额认定要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