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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盗窃共同犯罪的辩护词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什么人不能判死刑?

刑事犯罪中对从犯的处罚

一、什么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二、刑事犯罪中对从犯的处罚它包括两种情况: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

不构成盗窃共同犯罪的辩护词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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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不构成盗窃共同犯罪的辩护词盗窃、抢夺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如何认定,判几年?

一、什么是盗窃、抢夺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盗窃或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是代表武装部队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等活动和表明其成员身份的依据和凭证。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严重扰乱武装部队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活动,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对象是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

所谓武装部队,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但不包括民兵组织。所谓武装部队的公文,是指以武装部队的机关、单位名义制作的以联系事情、指导工作、处理问...详细

不构成盗窃共同犯罪的辩护词什么是盗窃罪主犯,共同盗窃首犯、主犯如何认定?

一、共同盗窃首犯、主犯如何认定正确划分盗窃集团的首犯和主犯的界限,对正确认定犯罪和适用刑罚,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该条第4款又规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这一规定看,盗窃集团的首犯和其他主犯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的基础是不同的。

首犯承担盗窃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主犯只承担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由此可见,划分盗窃集团的首犯与主犯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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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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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防卫不法侵害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确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一般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具备缓刑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挪用公款罪共同犯罪挪用公款共同犯罪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怎样处理

挪用公款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的一种职务犯罪,本文作者从犯罪主体方面进行考察,将挪用公款的共同犯罪分为三种情况,并对其中的难点进行了深入分析。

一、挪用公款共同犯罪如何认定两个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共同挪用公款的,当然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在挪用公款的过程中,往往于事前或者事后,在领导班子内部与个别成员甚至全体成员进行“研究”,形成所谓的“集体决策”。

对这种“集体”挪用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理论界存在两种主张。一种主张认为,刑法中挪用公款罪没有规定单位犯罪,“集体”挪用不构成犯罪;另一种观点认为,对这种行为应当依据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符合共同犯...详细

挪用公款罪共同犯罪挪用公款共同犯罪如何认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共同犯罪如何认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请看下文。1、内部人员之间相互勾结的挪用公款中共犯的区分:(1)要从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故意的起因进行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