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滥用职权罪 >
南京市江苏省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立案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基准刑确定】构成滥用职权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万元以上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确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滥用职权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增加一年确定基准刑。具有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确定】人以上,或者重伤万元以上的。人以上,或者重伤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