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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最近死刑判决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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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最近死刑判决的反思 (2011-08-24 19:46:27)

标签: 杂谈 分类: 角度

前沿:药家鑫走了,却在天堂或是地狱带给冤死的人无限希望,李昌奎等“赛家鑫”案也浮出水面,风暴又一次展开,李昌奎也要去见上帝了,或者是阎王。但这件事过后,是随着愤怒的发泄而销声匿迹还是轰轰烈烈的开展一次讨论,讨论我们面临的问题,以及我们在处理这些事情是否妥当,怎么才能使法律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使其能够更好的维护国家稳定,人民的安全,赢得人民的信赖和支持?

如果是前者,真的很不幸,最起码二十年内,这个民族是不会强大起来,当然,富裕只是强大的标志,但绝不是强大的标准。你看那猪,富得流油,任人宰割能叫强大吗?我现在想的,就是后者,希望能够趁热说点东西,引起人们的反思,通过争论,找到更适合、更有效、更能赢得人民信赖的法律。我说这些,不代表我反对现在的法律,我只是感觉,法律还需要完善,指出他们的不足,以便使其更加强大,而不是攻其弱点,将其一棒打死,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下面谈一下我的看法。

一先就事论事,说其该不该死。

我认为,该死,相信大部分人都是这样认为的,理由大家都清楚,多言无益。但那少部分却认为“不该死”,我相信他们也有充足的理由,但是,他们在强大的舆论面前低下了头,无论其观点是对是错,总之,他们是懦夫,或者是阴谋家,最起码是不配做国士的。真正的国士,就应该站出来,将个人荣辱置之度外,争一次。他们的理由是充足的,能够说服大多数人,当然好,就算不能说服,也能使大家更加理智的去看待这件事,这一段,算是个挑战书,或者是激将,希望那些对“判死刑”有意见的出来聊聊,也让我等愚民长长见识,但仅一条,不准骂娘。我不这样,你们当然也不能这样,毕竟,持反对意见的毕竟大都是有着良好教育基础的文人,文人骂娘,那还配做文人吗?

二说判决,说判决的疑惑。

药家鑫是一审死缓,二审死刑立即执行,李昌奎却是一审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死缓,再审死刑。其中,让人颇受疑惑,同样一件事,同样的法律,让同是有着雄厚经验和理论的法官去审判,结果却大相径庭,直接将一个人送进了天堂,或是拉回了人间。人的生死,或者法律的尊严,就在法官的宣判之间。像这样,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冤死,也不知道多少人逃脱了法律应有的制裁,法律的尊严不知该如何维护,不想追究谁的责任,只想问问怎么才能避免或者减少这样疑惑的案件。苦思冥想,依然没有完善的头绪,希望有识之士能够加以指点。

三说死刑,说死刑该不该废除。

我认为不该,最起码废除死刑在现阶段提出是不恰当的。坚持废除“死刑”的,大都认为“死刑过于残忍,应该人性化”。可事实上了,如果不考虑那些表面文章,你会发现,死刑是很文明的,保留死刑也是非常必要的,其理由更是很充足的。

先说文明,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未被宣判死刑,但终身或者事实上终身监禁却是难逃的,在此期间,他会被剥夺自由,在监狱里苟活着,他若不悔改,其死有余辜,但若悔改了呢?他又沉浸在良心的谴责之中,生不如死,就其本人而言,死是最好的解脱。而对其家人而言,不死,固然是种安慰,但这种安慰只是临时的,带来的,更是长久的痛苦和思念,就比如你深爱一个人,他被强制性与你分离,只要深爱的人不死,你就难以从相思中自拔,长痛不如短痛,还不如直接将你所爱的剥夺,让你失去希望,这样,有时反而能够得到重生。经过漫长的等待,这位改过自新的“罪犯”出来了,可其将发现无立足之地,并且还要受人的指指点点,这等于把一个真正的好人一下子送进了地狱,这难道就是所谓的文明?与其如此,不如直接判死。

再说必要性,首先,国人自古就有“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的观点,你可以否认他的愚昧和落后,但你不能否认他的存在,更何况这个观点是否愚昧还是个未知数,倘若该死的未死,民愤难平,指指点点,报复是难免的,冤冤相报,何时了?还不如让法律去做回恶人,去把那冤冤相报给了断。其次,当世之风,是人皆趋利,道德风尚一落千丈,这不是谁的过错,却是现实的状况。人们寄希望的,也就是法律能够为其守住最后的良知,倘若“死刑”被废,其实际损失远大于表面损失,杀人都可免死,还有什么可担心的?这句话,不知道会是多少“英雄豪杰的座右铭”,不立斩,则全军动摇,到时候,后悔也已晚了。